
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663463的网友留言咨询:2011年辞职后,一次性支付福山区二手房房款,至今未上班,原工作单位在开发区,可否提取公积金?需要哪些材料?去哪里办理?
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: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:
1.提取资料:提供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,离职职工可同时提供单位解除劳动证明.。
2.提取时限:限取1次,自《房屋所有权证》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。
将上述材料备齐(上述材料未经说明均为原件和复印件),交单位审核,由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《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》,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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